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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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福建招考网整理 2007-9-19 10:34:30 |
省人大常委会人民接待室、《人民政坛》编辑部、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办公室系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上述3个事业单位拟通过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200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省人大常委会人民接待室信访工作人员1人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文类或法律类专业毕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岗位2:《人民政坛》编辑部内文设计排版专业技术人员1人 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排版软件的运用与操作,有2年以上平面设计排版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岗位3: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1人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法学专业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9月18日—27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9月26日—2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服务点报名。10月10日—18日报考人员可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笔试(A卷),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及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 (二)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初定于11月6日—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折算总成绩。省人大常委会人民接待室信访工作人员岗位面试中加试文字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人民政坛》编辑部内文设计排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中加试平面设计排版操作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将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5253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9月14日
省人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
一、中文类专业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应用语言文学、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中文应用
二、法律类专业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涉外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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